返回第二百四十二章 民不与官斗,侠以武犯禁(2/2)(第3/3页)  我的师父很多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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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林巧芙素来乖巧可爱,遇到险境也不愿意拖累别人,不止是一心向剑的太叔坚喜欢,他也一直是把这贪嘴的小姑娘当成自家妹子看的。

    昨日他到那青年欲给林巧芙脱簪的说法,箭矢真的就要直奔那人过去,之所以没有当场下了辣手,只是因为顾及到梅家立场,也要顾及到青锋解和朝堂世家的关系。

    想得实在太多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今日梅忘笙快意的一剑,他几乎已经要忘记了……

    王安风走入一处偏僻无人的巷道,踏入巷道的时候,手腕处的佛珠流光微微散开,身躯挺高了三寸,面容无声无息变得粗狂,双眉则是狂乱如刀。

    流光缓缓在身上敛去,身上衣物已经从藏青色文士长衫化为了墨色劲装,线条简洁凌厉。背后以皮带捆缚着一柄无鞘重刀,通体墨色。

    踏出巷道的时候,已经是一名身高近乎八尺,身姿魁伟的大汉,背着那一柄墨刀一步一步走在路上。

    想到了今日醉酒闲汉拍桌子的怒声,说天理昭昭,那两个祸害

    终于踢上了硬板,说不知道多少姑娘被这家伙肚子里的坏水给骗了,给他坏了名节,甚至于害了性命,想一想先前的畏首畏尾。

    他在得知父亲身份之后,想的越来越多,几乎要忘记了自己是江湖中人,确确实实,民不与官斗。

    可侠却专门以武犯禁。

    江湖人,管你是个什么官?!官官相护不管的事情,我来管,官官相护不杀的人,我来杀。

    这才是江湖人。

    视线的边缘已经出现了那一辆辆奢华的马车,车轮滚动过地面发出的声音细碎,身穿黑衣的男子右手抬起,搭在了背后墨刀刀柄之上,五指次第紧握。

    一步一步,缓步向前。

    《大秦例律》,夫之妇被人强夺,男犯杀,妇人不坐。

    强有夫之妇者,杀,无夫者,杖七百。

    凡豪势之人,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,绞。

    刀锋低吟。

    PS:今日第二更奉上,有点迟到了诸位包涵包涵哈…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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